法制节目心得体会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节目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天,我和全校师生一齐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我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完美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完美与自由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能够产生心灵的震撼。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务必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那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此刻起,我们每个人都就应给自我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我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中午卧床午休,看中央台法治在线,讲了一个农村家庭,早产下一胞三胎女婴,要进包温室二个月,医疗费用十八万,农民负担不起。小孩的爷爷在医院踌躇再三,后把三个女婴作垃圾丢了,被捡垃圾的人发现后报警了。公安系统查监视录像,发现是小孩的爷爷所为,移送法院判决其爷爷故意杀人罪,徒刑三年。
这件事确实触犯刑法,弃婴、虐婴固然有罪,但还应该问一下,人家朴实的老农,为什么会如此,农民穷呀!负担不起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接下来是医疗费用是否应该这样高昂,为什么政府对他们面临的困难不帮助和救济,一胞三胎不是他们希望如此的,既然来了,如何帮助他们活下来,尊重生命是第一位的呀!存活的二个女婴如何帮助他们能平安成长,医疗费用能不能减免呀!我总感觉基层村政权在这个问题上缺位,有困难为什么不通过舆论向社会求助,慈善福利机构能不能帮他们一把,判三年徒刑,能不能改为缓刑。
我在电视上看,那个爷爷或许还是他们家的劳动力呢?依法治国是一回事,在违法问题上,我们更应关心它背后的社会问题,怎样使我们的法治更人性化一些呢?从这件事上讲是个案,从引起违法犯罪的社会背景上讲这便不是个案了,怎么从处理好社会矛盾来减少这种非恶意的违法现象呢?让人间关系更多一点温暖呢?我这个感慨是否妥当,可以议论吧!更希望看到法治在线对这个事件有后续的报导。
今天,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在大操场上听“法治报告会”。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懂法、守法,保护好自己,管理好自己,共创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其实,法律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遥不可及,而就在我们身边。不约束自己就会触犯法律,造成严重的后果。
梅山派出所高指导员给我们讲了许多生活中的事例,是为了让我们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犯类似错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事例是:有一次,学生张某把涂了许多老鼠药的冰琪凌放在教室讲台上,另一个同学小宝由于嘴馋,一进教室看见了冰琪凌,就不问来历的吃下去,不久,小宝由于食物中毒导致身亡,而张某也被判了有期徒行十年。十年,十年啊!多么漫长的时间,在这十年中,我们定可以很好地完成学业,而张某却浪费了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他最后懊悔地说道:“其实我并不想害死小宝,只是以为他吃了后会拉肚子,觉得很好笑,根本没有想到会弄出人命”。是啊!触犯法律的人有些并不是故意的,但懊悔、自责、痛惜并不能代替残酷的法律,并不能因为一句自责就能让时光倒转。
由此可见,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只有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管理好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才能避免触碰法律。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珍惜弥足珍贵的生命,共建和谐社会,共创和谐建国!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臵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
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一个天色有些暗的下午,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但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阳光下享受美好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而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伤心: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保持冷静,不能冲动,特别是在交友方面,更要小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知道,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己终身遗憾。而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助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充满了文明的光芒。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15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15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小学,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她......
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一支笔不见了,反正是一支笔,我也没去探究了,但后来,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回,我就发誓:这件事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我假装出去了(其实我在墙壁边谨慎地望着)。突然,我看到我的`同桌,趁有些人不注意,悄悄地从我的位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来。我便跑去告诉老师,要老师为我做主。
老师把同桌叫去,同桌进教室时眼睛红肿着,后来,老师安排他一个人坐,并让她父母好好教育她,让她改正偷东西的行为。
法治,法治,就是这么厉害,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它看在眼里。
法治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每个星期二的晨会课,都是我们学习法制的时间。这不,洪晨翰正缓缓地走向讲台,在黑板上写下了四个大字“勿闯红灯”,之后便捧起书本抑扬顿挫地讲了起来。这不时让我想起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这天下午,万里无云。我正挎着报在马路上走着,在一个红绿灯口,我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红灯的情况下飞奔向对面,一辆黑色汽车正向这边快速地驶来,眼看就快要撞到小男孩了,那男孩向后一退,嬉皮笑脸地跑向了对面。我等到绿灯时,走向了那个小男孩。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弟弟,你刚才为什么要闯红灯呀?”
他疑惑地看了看我,说:“什么是闯红灯?我没有闯呀!”
我耐心地对他说:“你在红灯的时候穿过马路,就是闯红灯啊!”
“是吗?可我觉得很好玩呀,我喜欢跟车子玩‘躲猫猫’的游戏啊!”他开心地笑着说。
“这样太危险了,如果刚才你来不及躲,车子就会撞到你,轻的可能受伤,重的你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啊!”我意味深长地对他说。
他惭愧地低下了头,说:“我们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我以后再也不会闯红灯了!”
“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欣慰地说。
“嗯!”他扬起了笑容。
“我们不能闯红灯,要学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我的思绪又随着清脆的讲课声回到了课堂。
这一课,让我明白了“勿闯红灯”的重要性,也让我知道了要做知法守法的城市小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制小主人,我们要好好管理我们心中法制的世界!
近些年,为了宣传法治,各电视台陆续推出了破案类节目。这本是好事,但正如之前的各类高收视率节目,破案类节目也未能免俗,发展着发展着就变了味。
昨天晚上看了央视12套播出的《天网》栏目,这期的节目叫“扔纸条的女孩”。大意是讲述五个花季少女,因遇人不淑、交友不慎,被三个青年男性网友以“介绍高报酬工作”为由骗来并加以控制,准备送到某某岛上从事卖淫活动。在路途中,几个少女多次乘男青年不备,将有眉笔写的“救命,找110……”字迹的纸条扔给了出租车司机等,以求获得救援。公安机关在接到出租车司机报案后,及时联系驻岛警方,在几名男女青年乘坐的船靠岸后,上船搜索解救出几名女孩,并将意图组织卖淫的三名男性青年抓获。
节目播出时,在讲述“出租车司机拉送该八名男女青年及下车后发现留有一求救纸条”的过程中,使用了大量诸如“神秘”、“离奇”、“一系列怪事”等字眼,而在讲警方接到报案后准备实施解救时,多次提到了解救面临最大困难就是不知道男女青年外部特征,只知道有七八个人,男性流里流气,女性穿着暴露,这给解救带来了极大困难。再配合上跌宕起伏的音乐,快速剪辑的画面,整个故事紧张刺激,在播到最后警察成功解救出几名女孩后,相信很多观众都会有长舒了一口气的快感。
因为职业习惯,我不太容易向我父母一样被剧情所操纵。客观看整个事件,无非是司机收到求救信后报警,哪里有那么多所谓神秘与离奇?而警方所称的实施解救面临的重大困难,细想下来更是微不足道。在封闭的船舱环境中,七八个青年人在一起应当是十分醒目的,况且女生还穿着暴露,找到他们又有什么难度?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民警抓几个小毛孩又有什么惊险可言?
如今社会,我们公安机关在描述案情时,总是故作曲折、添枝加叶,把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描绘的惊心动魄。这样做,一来可以表明自己办事之能,而来可以向上、向百姓邀功。殊不知,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们办的事究竟几斤几两,能骗得了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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